外婆的别称,外婆有哪些称呼

vbhYIYTMK89022024-05-10 11:41:40

一、外公外婆有哪几种称呼说法

1、外祖父、外祖母。

2、北方称为姥爷、姥姥。

3、粤语称为公公、婆婆。

4、闽南语称为阿公、阿嬷(也可较专一地称外公、外嬷)。

5、吴语上海话称为爹爹、唔奶。

6、陕西渭南地区称为外爷、外婆。

相关亲属

姥姥的阿爷:姥爷(妈妈的爸爸)。对称:孙女/孙男。

姥姥的女儿:母亲/妈妈。对称:女亲(息女)/男亲(息男)。

姥姥的儿婿:父亲/爸爸。对称:女亲(息女)/男亲(息男)。

姥姥的女儿:姨母/茙母/姨妈。对称:甥女/甥男。

姥姥的儿婿:姨父/茙父/姨爸。对称:姨女/姨男。(大姨子/小茙子之子)

姥姥的男儿:舅父/舅爸。对称:甥女/甥男。

姥姥的儿妇:舅母/舅妈。对称:姑女/姑男。(大姑子/小姑子之子)

姥姥的女儿:(母亲的同母姊妹)同母姨母。对称:同母甥女/同母甥男。

姥姥的男儿:(母亲的同母兄弟)同母舅父。对称:同母甥女/同母甥男。

二、外婆有哪些称呼

外婆是一种尊敬和亲昵的称谓,是指自己母亲的母亲。在不同地区、不同文化和语境中,人们也可能会用其他称呼来称呼自己的外婆。例如,在一些地方也可以叫做“阿婆”、“阿嬷”、“奶奶”、“姥姥”、“老太太”、“老婆婆”等。有些孩子还会用一些可爱的绰号来称呼自己的外婆,例如“小奶奶”、“妈妈婆”、“奶奶妈”等。总之,我们对外婆应该尊敬、关爱和感恩,多陪伴她、关注她的生活,为她创造更多的幸福和喜悦。

三、外祖母的称呼是什么

正式的文字表述为外祖母,而北方一般是称呼为姥姥,比如东北,西北,京津、河北,河南,山西,甘肃,山东等地,南方人称呼为外婆,比如江浙一带,湖南湖北四川等地,北方的回族也有的地区称呼姥姥为老娘。

粤语区,主要是广州、港澳、新加坡等地称外祖父母为公公、婆婆,闽南语不论是祖父母还是外祖父母都称阿公、阿嬷(也可较专一地称外公、外嬷)。

扩展资料:

由于生儿育女,代代相传,家庭人口在增加,儿女分家另住,原来的一家变几家。如此不断变化,形成了家庭亲属关系。在中国人的传统观念中,九族之内都是本姓本家,互相之间排列辈分,按辈分称呼。

辈分的排列常常体现在人名中,使用辈分用字不仅便于在同族中排行辈,认辈分,也便于修宗谱。一般而言,以字定辈分者,都将这些辈分字置于姓之后,如张学良、张学思、张学铭。

辈分,对于一个人来说,一生下来就被确定了,自己别无选择。同宗族之间的辈分是严格遵守的,比如说称呼必须准确,日常生活中要向长辈请安、敬烟、让座、让路,坐次上也十分讲究,不能乱了礼法。一个人的言行举止甚至命运都会受到宗族礼法的影响和传统道德的束缚。

四、姥姥的称呼

古代对姥姥的称呼:

外婆、阿奶、外婆阿奶、奶奶:外祖母(奶,音nā;奶奶,音nānā)。

将外公叫“大大”,将外婆称“奶奶(音nānā)”,可显得更亲近些。在中国北方,入赘的上门女婿,生了孩子,外孙、外孙女叫外公外婆一般也叫“爷爷奶奶”。

另外,因现在独生子女多,女儿出嫁后,往往公婆和父母两面设婚房,女儿仍将娘家视作自己家,而不像以前那样当作亲戚,这样一来,就会让孩子称呼自己父母亲为“大大、奶奶(音nānā)”,或者是“爷爷、奶奶”(交流用普通话时)。

扩展资料

“姥姥”和“外婆”及相关问题

在我国亲属称谓系统中,母亲、妻子、姐妹及女儿方面母系亲属称“外”,“婆”有“祖母”义,“公”“婆”相对,“公”有对应的“祖父”义,“外公”“外婆”与“外祖父”“外祖母”、“外孙”“外孙女”等组成了亲属词词群,语义显豁,出现时间也较早。

相对而言,“姥姥”语源较为隐晦,引发人们的猜测。其实,作为外祖母的称谓,“姥姥”是由“姥娘”演变而来的。俞敏(1999)推断,北京话中原来外祖母的称谓方式是“姥娘”,而小孩子喜欢用叠字称呼,“姥姥”就产生了,而“姥娘”则专指接生婆。

《现代汉语词典》第7版“姥姥”收有两个义项,其中“外祖母”义为普通话词汇,“接生婆”义为方言词,标〈方〉。“姥姥”(老老)的出现比“外婆”要晚得多,大概在明代以后。

其实,《红楼梦》中“刘姥姥”的“姥姥”是外祖母称谓的泛化用法,犹如“奶奶”也有类似用法。这也表明“姥姥”早就进入有影响的书面语了。

“姥娘”原写作“老娘”,《现代汉语词典》一直只立“老娘”条,未立“姥娘”条,其中“外祖母”义标〈方〉。“姥爷”原写作“老爷”,《现代汉语词典》原先只有“老爷”条,第3版才立“姥爷”条。揭去字形遮蔽的面纱,“姥姥”的语义也变得显豁。

普通话以北方方言为基础,有广泛的地域优势,普通话还是书面语的基础。“姥姥”是北京话词汇,变成普通话语汇的机会较多,能在活生生的语言运用中优先被确定下来。“姥姥”在《现代汉语词典》第1、2版中标〈口〉,第3版以后去掉了〈口〉,变为普通话通用词。

“外婆”虽然历史悠久且分布广泛,但在北京话及周边大片官话区确实不说,标〈方〉是可以的。但“外婆”通过大量文学作品、流行歌歌词广为人知,甚至也被部分北方作家接受,加上“姥姥”类称呼不像其他普通话称谓那么通行,据此取消“外婆”标〈方〉也有理由。

参考资料中国社会科学网-姥姥”和“外婆”及相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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