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笔记1200字?四大名著读书笔记1200字

vbhYIYTMK89042024-05-05 18:05:11

一、跪求8篇毕业生读书笔记范文,大概1200字左右!!!急急急

沈从文的《边城》——读后感

一片树林、一片大地、一个蓝天,这是一个多么美好的世界。当人类生存在这个世界的时候,这个世界形成了一个巨大的变化:一座小屋、一个村庄、一个城镇……一个步伐、一辆自行车、一辆轿车……不知道这个世界是在进步还是在退化?人手所创造的不知道得否满足于他们的心意?人心所追求的到底是什么?当你贫乏的时候,追求的是财富;当你动荡的时候,追求的是安定。而如今这个时代,繁华的城镇里高楼拔地而起、街道上车水马龙、行色匆匆的人们在忙碌中建设着社会的发展。这景象本应符合人类的追求,但经历过农村生活的城镇人们却开始向往农村的环境。这似乎有点矛盾,从落后的农村到发展的城镇,从发展的城镇又到落后的农村。

《边城》所展现在我们面前的就是这样一副画面:“有一小溪,溪边有座白色小塔,塔下住了一户单独的人家。这人家只一个老人,一个女孩子,一只黄狗。小溪流下去,绕山岨流,约三里便汇入茶峒的大河,人若过溪越小山走去,则一只里路就到了茶峒城边。溪流如弓背,山路如弓弦,故远近有了小小差异。小溪宽约二十丈,河床为大片石头作成。静静的水即或深到一篙不能落底,却依然清澈透明,河中游鱼来去皆可以计数。”在如今,城镇的物质建设虽然显得腾飞发达,但是在建设的背后又显露出另一方面的破坏。就像自然环境,是那样的污染不堪:树木被伐、空气干躁、噪声不断、垃圾成堆。这样的环境,使人的身心受了严重的压抑。所以,人又是那么向往农村那种清静、舒畅的生活空间。或许这也是《边城》作者的思路。

并且在现今的时代中,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显得是那样的陌生和功利。为了自身的利益,大家似乎都卷入你争我夺的潮流当中。在建筑物空间越来越狭小的同时,人与人的心灵同样显得狭窄;在交通便利的今天,人与人来往的途径是那样的便捷,但人的沟通却是那样的艰难。一道墙,不单是隔绝了人与人之间的居住场所,也同时隔绝了人心灵的来往;一扇防盗门,似乎避免了外人的闯入,但同时也囚牢了自己与外界的联络。

而在《边城》里面让我们看到的是人的淳朴、勤俭、友善、和平的景象。“管理这渡船的,就是住在塔下的那个老人。活了七十年,从二十岁起便守在这溪边,五十年来不知把船来去渡了多少年。年纪虽那么老了,本来应当休息了,但天不许他休息,他仿佛不能够同这一分生活离开,他从不思索自己的职务对于本人的意义,只是静静的很忠实的在那里活下去。”在写到主人公翠翠的时候是:“自然既长养她且教育她,故天真活泼,处处俨然如一只小兽物。人又那么乖,如山头黄鹿一样,从不想到残忍事情,从不发愁,从不动气。平时在渡船上遇陌人对她有所注意时,便把光光的眼睛瞅着那陌人,作成随时皆可举步逃入深山的神气,但明白了人无机心后,就又从从容容的在水边玩耍了。”文章在写到掌管水码头顺顺时说:“这个大方洒脱的人,事业虽十分顺手,却因欢喜交朋结友,慷慨而又能济人之急,……明白出门人的甘苦,理解失意人的心情……为人却那么公正无私……既正直和平,又不爱财”。在说到两位年青人的时候,又写得是那样受人欢迎:“结实如小公牛……豪放豁达,不拘常套小节……和气亲人,不骄惰,不浮华。”而更让人称奇的那只小狗也格外显得乖巧、懂事:“有时又与祖父黄狗一同在船上,过渡时与祖父一同动手,船将岸边,祖父正向客人招呼:‘慢点,慢点’时,那只黄狗便口衔绳子,最先一跃而上,且俨然懂得如何方为尽职似的,把船绳紧衔着拖船拢岸。”

“美丽总是令人忧愁”。《边城》作者在给我们展现这一幅人与自然相得相融,优美和谐图画的同时,却又流露出一副面对人生悲凉命运的无奈与困惑的面孔。

本应该是圆满美好的家庭,在母亲与父亲相聚不得志而前后离世下,翠翠从小就过着与爷爷相依为命的生活,他们的孤单与悲凉时不时的涌流心头。“黄昏来时,翠翠坐在家中屋后白塔下,看天空被夕阳烧成桃花色的薄云”、“听着渡口飘来那生意人杂乱的声音,心中有些几薄薄凄凉。”、“他在日头升起时,感到生活的力量,当日头落下时,又不至思量与日头同时死去的,是那个伴在他身旁的女孩子。他唯一的朋友为一只渡船与一只黄狗,唯一的亲人便只那个女孩子。”其中,还让我们看到不幸的是,作为“水鸭子”的大老却在水中淹死;以歌声让翠翠的心飞翔的二老却离家出走;与翠翠朝暮相处、形影不离的爷爷,又在雷鸣夜晚中悄悄离世……这一切的发生,犹如一个个巨石压抑着翠翠幼小的心灵。在《边城》结尾,作者想通过二老“也许明天回来”来点燃翠翠心灵的一时希望。但“这个人也许永远不回来了”又岂不是给她一种无限的困惑、迷茫。一个从小就遭受人生悲惨命运的心灵,本想寻得一处关爱、拯救的归宿,却一直得不到实现。这也岂不成了许多人的写照?

《边城》作者沈从文所流露的这些思想,无意之中跟道家的思想又有巧合之处。

在这里,也让我想起两句话,作为结束:

“我们的心如不安息在你的怀中,便不会安宁。”——奥古斯丁

“我将这些事告诉你们,是要叫你们在我里面有平安。在世上你们有苦难;但你们可以放心,我已经胜了世界。”——耶稣

昆虫记

看了《昆虫记》后,这本书使我十分着迷,原来昆虫世界有这么多的奥秘,我知道了:凌晨,蝉是怎样脱壳;屎壳螂是如何滚粪球的;蚂蚁是怎样去吃蚜虫的分泌物。还弄清了:“螟蛉之子”是错误的,蜂抓青虫不是当成自己的儿子养,而是为自己的后代安排食物。

第一次读《昆虫记》,不知怎么的它就吸引了我。这是一部描述昆虫们生育、劳作、狩猎与死亡的科普书,平实的文字,清新自然;幽默的叙述,惹人捧腹……人性化的虫子们翩然登场,多么奇异、有趣的故事啊!法布尔的《昆虫记》,让我没有梦幻感,那些具体而详细的文字,不时让我感觉到放大镜、潮湿、星辰,还有虫子气味的存在,仿佛置身于现场一样。被我忽视太久了的昆虫的身影,及它们嚣张的鸣叫,一下子聚拢过来,我屏住呼吸,然后,凭它们穿透了我心灵的幽暗。是法布尔,让我看到了昆虫跟我们人类在生与死,劳动与掠夺等许多问题上都有着惊人的相似。《昆虫记》不是作家创造出来的世界,它不同于小说,它们是最基本的事实!是法布尔生活的每一天每一夜,是独自的,安静的,几乎与世隔绝的寂寞与艰辛。我仰起了头,这一刻,我非常想仰起我的头,像仰望星空一样,来对待昆虫们存在的奥秘。它使我第一次进入了一个生动的昆虫世界。

于是,我接着往下看《昆虫记》。

接着往下看,《昆虫记》是一个个有趣的故事:“螳螂是一种十分凶残的动物,然而在它刚刚拥有生命的初期,也会牺牲在个头儿最小的蚂蚁的魔爪下。”蜘蛛织网,“即使用了圆规、尺子之类的工具,也没有一个设计家能画出一个比这更规范的网来”,丰富的故事情节使我浮想联翩。看着看着,这些虫子们渐渐地清晰起来,我思考着:如果我们保护环境,不污染环境,这些虫子是不是还会在呢?现在的环境恶化,又是不是在以后还会有呢?我仔细地想着这彼此之间的关系,这一次的阅读,《昆虫记》为我打开了一扇全新的门。

当我继续阅读《昆虫记》时,我看到法布尔细致入微地观察毛虫的旅行,我看到他不顾危险捕捉黄蜂,我看到他大胆假设、谨慎实验、反复推敲实验过程与数据,一步一步推断高鼻蜂毒针的作用时间与效果,萤的捕食过程,捕蝇蜂处理猎物的方法,孔雀蛾的远距离联络……一次实验失败了,他收集数据、分析原因,转身又设计下一次。严谨的实验方法,大胆的质疑精神,勤勉的作风。这一次,我感觉到了“科学精神”及其博大精深的内涵。

昆虫学家法布尔以人性关照虫性,千辛万苦写出传世巨著《昆虫记》,为人间留下一座富含知识、趣味、美感和思想的散文宝藏。它行文生动活泼,语调轻松诙谐,充满了盎然的情趣。在作者的笔下,杨柳天牛像个吝啬鬼,身穿一件似乎"缺了布料"的短身燕尾礼服;小甲虫"为它的后代作出无私的奉献,为儿女操碎了心";而被毒蜘蛛咬伤的小麻雀,也会"愉快地进食,如果我们喂食动作慢了,他甚至会像婴儿般哭闹"。多么可爱的小生灵!难怪鲁迅把《昆虫记》奉为"讲昆虫生活"的楷模。

我叹服法布尔为探索大自然付出的精神,让我感受到了昆虫与环境息息相关,又让我感受到了作者的独具匠心和细微的观察。《昆虫记》让我眼界开阔了,看待问题的角度不一样了,理解问题的深度也将超越以往。我觉得《昆虫记》是值得一生阅读的好书,我想无论是谁,只要认真地阅读一下《昆虫记》,读出滋味,读出感想,一定可以知道得更多。

读《红楼梦》有感

一个是阆苑仙葩,一个是美玉无瑕.若说没奇缘,今生偏又遇着他,若说有奇缘,如何心事终虚化?一个枉自嗟呀,一个空劳牵挂.一个是水中月,一个是镜中花.想眼中能有多少泪珠儿,怎经得秋流到冬尽,春流到夏!——《枉凝眉》

《红楼梦》,一部含笑的悲剧。《红楼梦》不只描写了一个封建贵族家庭由荣华走向衰败的三代生活,而且还大胆地控诉了封建贵族阶级的无耻和堕落,指出他们的种种虚伪、欺诈、贪婪、腐朽和罪恶。它不单指出这一家族的必然崩溃和死亡,同时也暗示了这一家族所属的阶级和社会的必然崩溃和死亡。曹雪芹笔触下所创造和热爱的主人公是那些敢于反判那个垂死的封建贵族阶级的贰臣逆子;所同情悼惜的是那些封建制度下的牺牲者;所批判和否定的是封建社会的虚伪道德和不合理的社会制度。一边是木石前盟,一边又是金玉姻缘。一边是封建社会下必须追求的功名光环,一边是心驰神往的自由之身。曹雪芹笔下的《红楼梦》为我们展现了这场无声的较量。贾宝玉和林黛玉的悲剧爱情故事浓缩了这场较量的全部硝烟,“一个是阆苑仙葩,一个是美玉无瑕”,“质本洁来还洁去”,在面对封建礼教下的种种迫害和冷漠,甚至以生命的付出为代价,质本洁的追求始终不弃。我们感叹贾、林两人爱情的悲剧的时候,看到了造成悲剧的一个重要因素:林黛玉的清高的个性,她的个性与当时的世俗格格不入,无法与社会“融合”,她的自卑情结正是她自尊的体现,也是她悲剧的开始。

《红楼梦》中她葬花的一段情节,是她的个性体现的焦点所在。她的自卑、自尊、自怜在她的《葬花词》中袒露无遗:“花谢花飞飞满天,红消香断有谁怜?”“一年三百六十日,风刀霜剑严相逼,明媚鲜妍能几时,一朝漂泊难寻觅。花开易见落难寻,阶前愁煞葬花人,独把花锄偷洒泪,洒上空枝见血痕。”“愿侬此日生双翼,随花飞到天尽头。天尽头!何处有香丘?未若锦囊收艳骨,一捧净土掩风流。质本洁来还洁去,强于污淖陷渠沟。尔今死去侬收葬,未卜侬身何日丧?侬今葬花人笑痴,他年葬侬知是谁?试看春残花渐落,便是红颜老死时。一朝春尽红颜老,花落人亡两不知。”

一个世俗之人无法明白她的思绪,“尔今死去侬收葬,未卜侬身何日丧?侬今葬花人笑痴,他年葬侬知是谁?”面对落花,她想到自己死后的情景,无法释怀,又潸潸泪下。在封建礼教前,她的自卑激发了她的自尊,当宝玉挨打后,工于心计、精于世故的薛宝钗送来了药丸,而且还用训教的口气规劝宝玉改邪归正。但作为封建礼教的叛逆者宝玉的支持人——善良孤傲的林黛玉却只是一味地哭,把眼睛都哭成了桃儿一般,她的哭不是软弱,她以哭这种独特的情感体验来真诚声援宝玉,默默对抗封建礼教,因此只有他们二人的心才贴得最近,爱得最深。

“娴静似娇花照水,行动如弱柳扶风,心较比干多一窍,病如西子胜三分”作者通过贾宝玉的眼睛为我们描绘了一个聪明多才、美貌体弱的病态美人。这么一个柔弱的女子,无视世俗的传统规律,反其道而行之。在经受了无数摧残之后,生命尽头到来之际,封建社会的狰狞面目加速了她的香消玉陨。看过《红楼梦》,我们不会忘记黛玉临死前的那个场景,病危之际,紫鹃四处求人,却没人肯帮。为避免晦气,贾母把宝玉的婚事也转到别处去办理。一面是成亲的喜庆景象,一面是死前的哀怨凄婉,“天尽头!何处有香丘?”无怪乎黛玉的葬花吟诵。什么地方有一个干净的、理想的地方,究竟什么地方有我自己的理想的地方,是香丘呢,我现在所处的现实社会都是污浊不堪的,我要找一个自己的理想的地方,黛玉至死不放弃对自由的追求。我们为之揪心,为之愤懑,一对追求自由的青年男女在封建的枷锁之下生离死别。“一朝春尽红颜老,花落人亡两不知!”黛玉就这样在宝玉的婚庆锣鼓声中离开了人世。带着她的那份甜蜜走了。甜在何处?甜在这个人不接受世界,世界不接受人的世界上获得理解和亲爱,在孤独无依的世界上,宝玉是她心中永远的温暖;在情爱无傍的世界上,宝玉是她心中永远的伤痛。虽然最后她成为了那些封建制度下的牺牲者。

“假作真时真亦假,无为有处有还无”,假假真真,让人琢磨不透《红楼梦》中的一切,林黛玉作为灵魂人物,她与常人不同,她就是她,一丛清高孤傲的、孤芳自赏的空谷幽兰。林黛玉的自卑情结是命运所赐,也以此写成了她的命运。

《水浒传》读书笔记(一)--醉打蒋门神

武松杀死了西门庆,就被发送了孟州充军,又在十字坡结识了张青和孙二娘。但是这些都不够精彩,唯独这集里的武松醉打蒋门神最为精彩。

本集中,武松为了个人的友谊而去帮助施恩夺回快活林和在路上每家酒官都吃上三碗酒,这两点,就知道他有着放任一己的感情。

而他在打蒋门神之前的挑逗更是精彩,先是到酒官里找茬,然后把蒋门神惹急,在狠狠的打他,这能证明武松是个粗中有细的人。

他在挑逗时还可分成几个细节,三次换酒,之后说让蒋门神的小妾陪他喝酒,酒饱不让,就和他们打了起来(这里包括蒋门神)。

他在禽了蒋门神之后,又怕他告官,在说要求蒋门神的第三件事时,却怕他告官和以后再把快活林夺回来,所以让他离开孟州,不得在此居住。由此也可以开出武松多么的细心。

《水浒传》读书笔记(二)--沂岭杀四虎

李逵见宋江父子团聚后,也想念自己的老母,便去沂水县的百丈村接自己的母亲。

去时,途上遇见李鬼扮成的假李逵威胁,李鬼战败求饶,说他尚有九十岁老母,杀他就是把他和他的老母一块杀了。李逵可怜他,便饶了他,而且还给了他一锭银子,让他走了。

我觉得是作者很反感像李鬼这样的人,所以就让李鬼和李逵再次遇上,而且让李逵把他杀死。一是作者可以出一下气,二是让那些读者也赞同他,并看完后有一种豪迈气质,似乎自己就是李逵。李逵杀李鬼是很精彩。

但是后来的李逵背着老母过沂岭时杀虎的场景最为精彩。先是去打水,然后发现老母不见了,又发现两只小虎和两条人腿,愤怒之下杀死小虎,公、母虎分别来寻仇都被杀。

只可惜杀了虎,还被人请到家里做客,后又被擒。这让人看完之后,都想替李逵打抱不平,可见作者的用心良苦。

《水浒传》读书笔记(三)--抱怨狮子楼

武松在阳谷县坐了都头,又上京办事。回来时,才知道哥哥武大郎死了,武松心疑便察得实情,去告官,谁知县馆已受贿,无奈下在狮子楼为武大郎报了仇。

其中,让人看得最热血沸腾的就是最后报仇时杀死西门庆的那一段,武大郎虽死,潘金莲和西门庆也得到了她该得到的恶果,而武松为民除害还被发配孟州。我觉得这有可能是作者在讽刺当时的朝廷昏庸无道。西门庆在这里被作者描写的简直是“臭不可闻”,几乎上谁看完都痛骂他一两句,这能体现作者是多么的会描写人物啊!

《水浒传》读书笔记(四)--卖刀汴京城

杨志盘缠用尽,只得将宝刀卖去,赚些钱投奔他乡谋生。谁知卖刀时,当地泼皮牛二百般凌辱,杨志忍无可忍便杀死牛二,再去报馆。最后被判充军大名府。

最有趣的莫过于杨志卖刀时的情景。先是问谁买刀,牛二来后,让他试刀,牛二百般阻挠和凌辱,最后被杀。这告诉了我们当时的一些地痞流氓是什么样的。而牛二被杀不仅为书中的老百姓们出气,而且另读者看完也出了口气,这也许就是作者抓住了读者的心理来写的吧。

《水浒传》读书笔记(五)--题诗浔阳楼

宋江到了江洲后,结识了神行太保等人。一天在浔阳楼喝酒,乘着一时酒兴便在墙上题了一首反诗,还留下姓名。最后被黄文炳看到打入死牢。

这件事把宋江写得让读者哭笑不得,不知该怎么说他,本集也没有什么精彩的环节。只是作者能把宋江写到让读者看了说不出宋江什么的境界,真是了不起。只能够说宋江太糊涂,提什么诗罢了。而正是有了这一集,才能更好的衬托出下一集截法场的情景来。用宋江题诗被抓着一段来衬托出后面截法场的情景。的确,用宋江题诗被抓要比用其它的好。一是让你说不出什么,二还可以把他们截法场的理由弄得更充分。所以我觉得这集好。

读《欧也妮葛朗台》有感

一朵花的生命是短暂的,那没有蕊的花更是短——杜铭琼主要人物:葛朗台老头--索漠城的箍桶匠,后来成为了百万富翁。欧也妮葛朗台--葛朗台老头的女儿。查理--葛朗台老头的侄儿,欧也妮的情人。故事讲述了葛朗台老头的发家史和他对金钱的狂爱。有人评价这一形象刻画得极为生动,成为世界文学史上四大吝啬鬼形象之一。葛朗台老头的吝啬和对金钱的痴狂,在书中随处可见:“至于仆人拿侬,一年的工薪只有60法郎,她在葛朗台家辛勤劳作了30年,只是在第20年上,葛朗台才痛下决心赏了她一只旧表,那是她到手的唯一礼物。可怜的拿侬老是赤着脚,穿着破衣衫,睡在过道底下的一个昏暗的小房间。”看在20年工作的份上才忍痛割爱,作出决心,好象是件要他的命,喝他的血,抽他的筋的决定--送拿侬一只旧表。除了这些葛朗台还对自己的亲人吝啬:“尽管葛朗台家财万贯,然而他的开销却很节省。他从来不卖肉、蔬菜和水果,这些都由佃户替他送进柴房。他什么都节约,连动作在内。每顿吃的食物,每天点的蜡烛,他总是亲自定量分发;每年十一月初一堂屋里才生火,到3月31日就得熄火,不管春寒和秋凉;他给妻子的零用钱每次不超过6法郎;多年来给女儿陪嫁的压箱钱总共只有五六百法郎;”“不觉新年到了,葛朗台照例要女儿把她的全部金币拿出来欣赏一番,欧也妮只好说金币没有了。父亲一听,火冒三丈,猜到她已把金币送给了查理,大骂女,并决定把她关进房里,只给冷水和面包。”这时的葛朗台知到女儿将自己的金币送给查理,他爱钱如命的本质战胜了亲情,将自己竟有的女儿送进了阁楼,让她在那过着生不如死的生活。“1822年10月,葛朗台太太平静地死去。太太尸骨未寒,葛朗台便请来克罗旭要欧也妮在财产文契上签字,放弃登记,全部财产归父亲管理,女儿只保留虚有权,欧也妮一点也不明白,就在文契上签了字,父亲这才放了心。”自己的妻子还才安息,他却为了遗产到处奔波。“晚上,葛朗台来到太太房间,正巧碰上母女俩在看查理母亲的肖像,葛朗台一见金匣,就像一只老虎扑向一个睡着的婴儿一样抱住不放。”贪婪、狡黠、吝啬,金钱是他唯一崇拜的上帝的品质在此表显得无疑。与父亲相比欧也妮表现得十分慈爱,善良。办了不少公益事业:建了1所养老院、8处教会小学和一所图书馆。查理他先在印度发了财,后又贩卖人口,放高利贷,倒卖海盗赃物赚了大钱。什么勾当都做过出此之外他为得到”新贵”头衔,日后挤进官场,便答应了和奥勃里翁小姐联姻。书中的人物都有着自己的个性,但是从他们身上也可以找到当时社会的影子。贵族阶级日趋衰落,”一切封建的、宗法的和田园诗般的关系全都破坏了”,代之而起的是飞扬跋扈的资产阶级暴发户和无所不在、无所不能的金钱势力。以及柔弱的妇女,她们安于现状。读完此书我不得不感叹资本家的发家史,是一本糅合着血泪的屈辱史。

金枝》

最近在读两本很厚的书:《金枝》和《新科学》。忽然读起这样的书来,是希望能形成一套比较完整的属于自己的话语体系,说得象人话点,就是对某一学术领域有个比较全面的认识,以后无论是写文章也好,还是和人吵架也好,都可引经据典象那么回事,而且不至于心虚。本来也许最佳的选择是我感兴趣的心理学,甚至历史(历史在这里不能说成历史学,因为我有兴趣的还主要是历史故事、掌故,而不是那些系统的理论知识),但现实的条件是,我详细地观察了一下自己的藏书,可怜,超过三本书的只有文化人类学领域。我有斯特劳斯的《野性的思维》、《结构人类学》和《忧郁的热带》,弗雷泽的《金枝》,维柯的《新科学》,黑格尔的《历史哲学》。老黑的《历史哲学》虽然和人类学、神话学不怎么擦边,但拿出来垫垫底、吓个人还是可以的。就在这样的心态下,我的阅读开始了。刚好一千零一页的《金枝》硬是耗了我半个月,想当年我读更厚的《鹿鼎记》不过花了24小时而已,而且情节人物全部记得一清二楚,绝对不会有任何遗漏差错。可现在这本书就不一样了,读来慢,更麻烦的是什么也没记住。禁不住想起了《倚天屠龙记》中的一段情节,张三丰把太极拳传授给张无忌,领悟程度的标志是忘记多少招数,如果全部都忘记了就表示完全领悟掌握了。这真是一个可爱的标准啊,按照这个标准,我对《金枝》该算领悟了百分百,唯一可惜的是这书不是张三丰写的,外国人的工夫不能用中国人的标准来衡量,所以,实际上我是白看了。当然,我的记忆力是不至于如此差,问题出在书的内容,全书都只在说明一个问题,就是在罗马古代神话传说中,那个到纳米森林中去挑战森林之王的人为什么事先要从橡树上折下一条被维吉尔称为金枝的树枝。自然,光看书的厚度也可猜到这个问题得到了充分透彻的说明,金枝象征的十几种可能性都被一一阐释,对每一问题作者都举不下一百个例子来证明,这部书体现得最明显的道理就是:让事实来说话。果然,在众多的例证之侧,论述的地位被彻底贬抑,成了个矬子。如此的漫漫长书和慢慢长夜,可以想见我当时经受的阅读痛苦,渐渐地,我都忘记了自己本来的目的是什么,充门面钓名誉的动力早就消失在一行行模糊的文字里,最终支撑我读到头的是一种猎奇心理,因为我喜欢讲故事,尤其是希奇古怪的故事,而这样的东西《金枝》里面就有不少,正是怕错过任何惊世骇俗的奇闻,才没有中途放下。学习弗雷泽,举几个小例子来说明这些奇闻究竟有多奇:一,中非的巴干达人非常强烈地相信两性交媾与大地丰产之间有着密切关系,如果有夫妻生了双包胎,就表明他们的生殖力超乎寻常。在生育不久,村民要举行一个仪式,让妈妈在草地上仰面躺着,放一朵大芭蕉花放在她两腿之间。然后请她的丈夫过来用他的生殖器把花挑将出去。仪式的目的清楚,就是想把这一对夫妻的生殖力传给果树(210页)。选这一个出来不是因为我深深同情那丈夫虽千万人吾往矣的困难处境,而是因为书中大量类似的仪式从侧面说明我头脑里常出现的某些画面并不奇怪,只不过是史前记忆的残余,如果我的记忆真有那么好的话。二,根据接触交感巫术原理,部落人都相信可以对人身体的一部分施加魔法来伤害他,所以最庄严的试验总是以歃血为盟的形式出现,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互相之间永远有彼此伤害的能力,所以不可能背叛。和血液同样道理可以用来发誓的还有唾液。比如东非的瓦贾加人订立盟约时,常常是面前放一碗牛奶,祝咒之后,双方各饮一口,吐进对方口中。如遇紧急情况,来不及举行这样仪式,便各向对方口中吐一口唾沫,也同样保证誓约的履行读到这条的时候,我真心地佩服起金庸来,在《射雕英雄传》里写到,丐帮新帮主上任时,必得经历全体帮众向他吐唾沫这个仪式,当时还以为老金异想天开,现在看来,竟然是有深刻历史背景的。也许可以说,任何可以想到的,或许都是已经被做过的。三,据说在很久以前,泉州府的城郭形状很象条鲤鱼,而与之相临的永春县城的形状则象一个鱼网。因而泉州府就经常成为永春县城掠夺的牺牲品,直到泉州的居民想出了一个办法:在城市的中心建立起两座宝塔,才结束了这厄运,因为宝塔阻止了鱼网从天空降下来(55页)。此处挑出这个例子来有点偏心,我刚刚从很远的地方搬家到泉州,感觉上是来到了世界的角落,没想到竟然在这里看到它的名字,而且是唯一出现的中国地名,一霎时,泉州不远了,弗雷泽也亲近了许多。读《金枝》让我受了重伤,只好休养两天才开始读《新科学》。这书本来我上大学二年纪的时候读过,还记得是从一个仰慕我的特别阿哥累的女生那里借来的,当时似乎颇有心得,在小本子上写下好多玄妙的文字,满以为此翻重读定会获益良多,更上一层楼,谁知完全不是那么回事,我现在根本看不懂这书了,简直就是不知所云,一大串一大串外国神祉的名字,可惜我一个都不认识。我还是我么,怎么越活越回去了?最后我得出结论,我依然是我,也没活回去,只不过当年的那个我应该被一棍子打死,简直是个白痴。最后借《金枝》里的一句话来结束这篇读书笔记:如果你想要表现自己知道些什么,最好的办法就是真地知道它们

二、汤姆索亚历险记读书笔记1200字

一、作者简介

马克·吐温(Mark Twain,1835年11月30日-1910年4月21日),原名塞缪尔·朗赫恩·克列门斯马克·吐温,是美国的幽默大师、小说家、作家,亦是著名演说家。虽然其家财不多,却无损其幽默、机智与名气,堪称美国最知名人士之一。其交友广阔,威廉·迪安·豪威尔士、布克·华盛顿、尼古拉·特斯拉、海伦·凯勒、亨利·罗杰诸君,皆为其友。他曾被誉为:文学史上的林肯。海伦·凯勒曾言:“我喜欢马克吐温——谁会不喜欢他呢?即使是上帝,亦会钟爱他,赋予其智慧,并于其心灵里绘画出一道爱与信仰的彩虹。”威廉·福克纳称马克·吐温为“第一位真正的美国作家,我们都是继承他而来”。其于1910年去世,年七十五,安葬于纽约州艾玛拉。

二、主要内容概括

事发生在19世纪上半叶密西西比河畔的一个普通小镇上。汤姆·索亚是一个调皮的孩子,他和同父异母的弟弟希德一起接受姨妈波莉的监护。他总是能想出各种各样的恶作剧,让波莉姨妈无可奈何,而他也总能想尽办法来躲避惩罚。一天,汤姆见到了可爱的姑娘贝琪·撒切尔,她是撒切尔法官的女儿。汤姆一见到她就对她展开了攻势。而他的爱似乎也得到了回应。镇上有一个孩子叫哈克贝利·费恩。他的父亲总是酗酒,父母一直打架,因此他跑出来自己生活。他看起来和文明社会格格不入,大人们都不喜欢他,可汤姆和他却是好朋友。有一天他们约好晚上一起去墓地,却看到了意想不到的一幕。他们看到鲁滨逊医生、恶棍印第安·乔和喝得醉醺醺的莫夫·波特。在他们混乱的厮打中,印第安·乔把医生杀死了,然后又嫁祸于被打昏的波特身上。汤姆和哈克被吓坏了,立了血誓决不泄密。波特被捕以后,汤姆十分内疚,经常去看望他。此时的汤姆事事不顺,贝琪生了他的气,不再理睬他,波莉姨妈也总是呵斥他,他觉得没有人关心他。于是,汤姆、哈克和村上的另一个孩子一起乘小船去了一个海岛。可没过多久,他们便发现村里的人们以为他们淹死了,正在搜寻他们的尸体。汤姆晚上悄悄回到了姨妈家,发现波莉姨妈正在为他的“死”悲痛欲绝。汤姆觉得十分惭愧。最终,他们三个人在村民们为他们举行葬礼的时候回来了。夏天来临时,汤姆便感到更加不安,因为法官将对波特的罪行作出判决。汤姆终于战胜了恐惧与自私,指出了印第安·乔就是杀人凶手。可凶手还是逃走了。后来,汤姆又想出了一个主意:寻找宝藏。汤姆和哈克偶然发现了印第安·乔和他的一大笔不义之财。但他们却不知道他把钱藏在哪里了。在贝琪和同学们外出野餐时,哈克得知印第安·乔要去加害道格拉斯寡妇,因为她的丈夫曾经送他进过监狱。幸亏哈克及时报信才避免了一场悲剧的发生,可印第安·乔再一次逃之夭夭。此时,汤姆和贝琪在野餐时走进了一个山洞,因为洞太深而找不到回来的路,被困在里面。他们在山洞里再一次遇见了印第安·乔。村民费尽周折救出汤姆和贝琪之后封死了山洞。后来汤姆告知村民印第安·乔还在里面。当他们找到他时,他已经死在山洞里了。恶人得到了应有的报应。汤姆和哈克再次回到山洞里,找到了那笔宝藏。

三、精彩情节

1、贪玩的汤姆受罚刷墙。

2、汤姆去做海盗

3、汤姆与哈克找到了财宝。

四、感想

《汤姆索亚历险记》是美国大文豪马克·吐温以美国少年生活为主体写成的。故事的时代背景,是十九世纪美国密西西比河的圣彼得堡。

故事的主人公汤姆是个天真、活泼而又顽皮的典型美国少年。他和野孩子夏克,各干出了许多令人捧腹的妙事。像汤姆被罚粉刷围墙,竟施出诡计,不但使别的孩子心甘情愿代替他工作,还自动奉上谢礼。后来和夏克逃到荒岛去,人们以为他们淹死了,正在教堂为他们举行丧礼,而他们却躲在教堂的钟楼上偷听。这些顽皮的举动,虽然不能给我们做模范,但是,他为了正义,毅然地挺身出来作证人,拯救那无辜的罪犯沫夫彼得。并在顽皮之余,居然和夏克破获了一桩谋杀案,成为众人钦佩的小英雄。看来,汤姆也有值得我们学习的地方。

人总是会长大的,除了个儿长高了,身子强壮了以外,人的思想也在长。你对世界的看法不同了,懂事了,不再幼稚了。不过人是要越变越好才是。千万不能像历险记里的那个心狠手辣的坏蛋卓伊一样,他坏事做尽,人见人憎。但最后他还是恶有恶报,得到了一个活活饿死在山洞里的下场。

看完《汤姆索亚历险记》,我真羡慕汤姆能有如此有趣的经历。这本书让人看起来津津有味,甚至废寝忘食。我想,《汤姆索亚历险记》在你烦闷的时候或许能让你一笑解千愁

三、四大名著读书笔记1200字

名著读书笔记一:《西游记》

《西游记》我相信大家都看过或读过,它主要说的是唐僧师徒四人去西天拜佛求经的经过。在这同时,也表现了他们个人的特点。

孙悟空非常勇敢,天不怕,地不怕,忠心地保护着师父去西天拜佛求经。他的头脑很机灵,而且喜欢路见不平,拔刀相助。但是他有一个缺点,就是非常冲动,就因为如此,唐僧就常常念紧箍咒,使得他疼痛难忍。

唐僧在取经的路上不受任何诱惑和阻力。不管是金钱还是美色,他都当作一堆泥土。就算前方有一大堆妖魔鬼怪,他也毫不恐惧,一心只想取得真经。他的这种精神实在让人佩服。可他有时却不分青红皂白地冤枉别人。

猪八戒就是好吃懒惰,贪图荣华富贵和美色。但他对师父也是很忠心的。

沙僧忠厚老实,也不贪图荣华富贵,对师父更是忠心耿耿,他可以拼了命地保护师父。

吴承恩在写这部书的时候,主要体现了四个字“勇者无惧”。

做每件事都要目标专一而不三心二意,持之以恒而不半途而废,就一定能够达成我们的梦想。

名著读书笔记二:《红楼梦》

在《红楼梦》当中,老太太这个角色的存在确实是一个非常大的亮点。因为在整本小说当中,这个角色的存在对于所有的故事情节的过程都有着不可或缺的作用。

首先来说,老太太对于林黛玉和贾宝玉之间的关系之间的作用就是非常明显的。一个对于老太太来说是亲孙子,另一个是亲孙女。所以其实老太太对于这两个人都是放在手心和手背疼着的。

同时,从整个的故事情节发展来看,在小说的后半部分当中,其实整个的故事的发展已经宣示了整个的贾家的灭亡。但是,从后期的衰弱过程当中,虽然一切都向着负面的方向发展。老太太却还是向前半部分一样悠然。

很多人会认为老太太可能是老糊涂了,所以对于很多的事情并不能够很好地正确理解。但其实,从鸳鸯不嫁的环节当中,我们就可以看出,老太的脑子还是非常清楚的。

所以,对于老太太的做法,我们只能说她真的是一位末世狂欢者。这个概念是从国外的一些小说当中得来的。

这个群体的人物面对着世界末日,也是一样能够将自己的心态保持好的很好。所以,在后期的一些变卖家当的一些事情当中,老太太并不是不知道,只是装作不知道而已。

从这里我们也是可以看出,其实老太太对于宝黛恋其实还是支持的。按照后半部分小说的情节的发展的话,老太太最后让薛宝钗嫁给贾宝玉可能就是对于最后贾家的状况的一种挽救。

名著读书笔记三:《水浒传》

水浒传是我国四大名著之一,有俗语说:少不读水浒,老不读三国。这一句话就涵盖了中国四大名著之二。今日闲来无事,又重读了一遍水浒传,随着年龄日长,读来的感受也与少年时不尽相同。年少时看水浒,只觉得快意恩仇,沉醉于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的豪侠之气中。而现在却想到其他的一些东西。

众所周知,中国历史上对宋朝有弱宋之称。这个称呼总的来说,并不算委屈了赵宋。纵观中国历史,抛开蛮夷所建立之蒙元满清,一些割据胡人政权不谈。秦人之强,扫灭六国,北击匈奴。汉武开边,将漠北胡虏匈奴打的民不敢南下而牧马,士不敢弯弓而报怨,最终让匈奴在亚洲无法生存,而给欧洲带来了上帝之鞭的惩罚。五胡乱华之时,晋朝经历三国时期元气大伤,犹有武悼天王冉闵血性颁布杀胡令,灭杀胡虏数百万,后东晋名将击败苻坚百万大军,将蛮夷杀的风声鹤唳草木皆兵。

隋朝虽短暂,但皇者开边未已,东征高句丽。李唐更不必说,杀灭突厥,太宗更号为“天可汗”,残存之突厥被迫西迁,竟也能建立起横跨欧亚的奥斯曼土耳其帝国。崖山之后不过百年,朱重八起于淮右,将横扫世界的蒙古铁骑赶回漠北,建立起一个不称臣,不纳贡,不和亲,不割地的大帝国。这就是我观看了水浒传,心中酝酿的情绪有感而发,不由自主的浮想联翩,让我想到了很多的感受。

名著读书笔记四:《三国演义》

《三国演义》写了三个国家的兴衰史,从桃园三结义至三国归晋共经历了五大时期,便是黄巾之乱,董卓之乱,群雄割据(官渡之战,赤壁之战),三分天下和天下归晋.

黄巾之乱是从桃园三结义开始,讲了黄巾起义之后,东汉政府的反击,出现了刘备,曹操等英雄,而东汉政权也快灭亡了.

董卓之乱是讲董卓入京前后的故事,从何进与十常侍对战到少帝逃出京城,结果被董卓救驾.董卓入京后收买了猛将吕布,又废少帝,立献帝,大权独揽,实施暴政,逼得群雄联军伐董卓,虽然后来联军失败了,但是董卓最后也被吕布所杀.

群雄割据是讲董卓死后,中原诸侯群龙无首,为了扩大自己的地盘互相厮杀,最主要分为三个战区,即北方的袁绍与公孙瓒,江东地区孙策的崛起,中原地区曹操,刘备,吕布,袁术之间的战争.

再后来的三分天下和天下归晋我就不一一细说了,最主要的我想谈谈自己对三国演义的一些认识和看法.

在《三国演义》中,我最欣赏的就是曹操了,虽然为了突出刘备的仁义,他被写成奸诈之人,但是他的军事才能仍然没有抹杀.他在几年的东征西战中,占领了长江以北的大片土地,连少数民族都臣服于他,他是三位郡主中最有才干的,魏也是三国中最强盛的,他奠定了魏国的基础,后来晋国才能统一天下,所以他是一位真真正正的英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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