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学会(外交部和外交学会之间的关系)

vbhYIYTMK89032024-04-06 04:42:36

一、美国“外交关系协会”历史

1891年2月5日,罗斯柴尔德家族和英国的其他一些银行家成立了秘密组织“圆桌会议集团”,美国也建立了相应的组织,牵头的就是摩根家族。第一次世界大战以后,美国的“圆桌会议集团”更名为“外交协会”(Council on Foreign Relation),英国的改为“皇家国际事务协会”(Royal Institute of International Affairs)。美英两国政府的许多重要官员就是从这两个协会中被挑选出来的。

美国外交协会全称美国外交关系协会,美国外交关系协会,Council on Foreign Relations,是美国政府重要智囊团。成立于一九一八年,是美国东部权势集团的对外政策宣传与研究机构,历史悠久,影响颇大。它的任务主要是广泛宣传美国的外交政策,并根据权势集团的意图,对重大国际问题组织公众进行讨论,搜集“民意”,发表研究报告,以影响政策的制定。值得注意的是,它对美国制定对华政策具有相当影响。从协会的重要领导成员、经费来源及其政策主张来看,主要受洛克菲勒、摩根等东部财团控制。协会成立后,与美国东部权势集团的对外关系委员会关系十分密切,互兼领导成员,都得到卡内基国际和平捐助基金和洛克菲勒基金会的资助,观点、主张都相同,美国的学者称协会为“对外关系委员会的宣传分支机构”。一位对外关系委员会的理事在三十年代就说,在美国对外政策方面,对外关系委员会具有影响的“深度”,而外交政策协会却具有影响的“广度”。协会还与一九二五年成立的重要组织太平洋关系学会关系密切,不但互兼会员,而且,在工作上密切合作。太平洋关系学会在制造舆论和在美政府制定亚洲政策方面曾起过重要作用。五十年代初,美国麦卡锡主义猖獗时,该学会遭非难,终于停止活动,但其工作却由外交政策协会接过来,继续进行。此后,协会与其它一些重要组织,如美国人大会、美国联合国协会等一起在对外事务方面起着影响。

精神主导

美国外交学会成立于1921年,它是一个由精英学者组成、为威尔逊总统在第一次世界大战中出谋划策的组织,成立伊始就成为20世纪美国最有影响力的智囊机构。

美国的对外政策正是于上个世纪20年代,在外交学会位于纽约和华盛顿的办公室走廊里制定而成的。作为另一个盎格鲁—萨克逊国家,英国也有类似的机构,那就是英国皇家国际问题研究所。

究竟是谁在掌握美国实际的权力?是议会、总统以及政府部长呢,还是外交学会以及三边委员会、兰德公司等类似机构组成的私人秘密网络呢?让我们看些例子就知道了。

自从外交学会成立以来,所有美国政府都以它提出的政策作为自己的外交政策。历任美国总统中,有不少就是外交学会的成员。美国政府不过是外交学会的执行机构,这一秘密网络才是美国真正掌握权力的幕后政府。

二、外交部和外交学会之间的关系

学会简介

中国人民外交学会是在已故周恩来总理倡导下于1949年12月成立的。它是新中国第一个专门从事人民外交的机构。周总理生前一直担任外交学会的名誉会长,另一位名誉会长是已故的副总理兼外交部长陈毅元帅。外交学会历任会长为张奚若(1949-1973)、郝德青(1977-1983)、韩念龙(1983-1991)、刘述卿(1991-1997),梅兆荣(1997-2003),卢秋田(2003-2006),现任会长是杨文昌(2006-)。

外交学会的宗旨是,对世界形势、国际问题以及外交政策进行研究,同世界各国的政治活动家、学者、知名人士以及有关研究机构和社会团体进行交流,以增进中国人民同各国人民之间的相互了解和友谊,推动中国同各国友好合作关系的建立与发展,为世界的和平与发展做出贡献。中国人民外交学会同世界上一百二十多个国家的著名政治家和外交家(包括前国家元首、前政府首脑和外长、议员、政党领袖和部分未建交国家领导人),以及社会活动家和企业界名流、著名国际问题研究机构和学者等保持广泛联系,接待来访和应邀组团出访;举办名人演讲会,组织和参加各种学术报告和研讨会,对国际及地区政治、经济、文化、安全等各方面问题进行探讨和交换看法。它还定期出版和发行《外交》(英文版)。中国人民外交学会的理事中有中国各界知名人士,包括国际活动家、高级外交官和著名国际问题学者。外交学会设一名会长及四名副会长主持会务,设一名秘书长及若干名副秘书长协助处理日常工作。

学会简章

一、名称:中国人民外交学会

二、宗旨:研究国际问题和外交政策,进行国际交流,开展人民外交活动,促进中国人民同世界各国人民之间的相互了解和友好合作。

三、本会设有理事会。视工作需要聘请顾问和理事。

四、顾问由全国人大和政协有关领导人、国际问题知名专家及著名政治社会活动家等担任。权利与义务为:

(一)参加本会安排的相关活动;

(二)对本会工作提供咨询和建议。

五、理事由资深外交官、国际关系和对外政策研究机构的知名专家学者、政府部门及社会团体高官和著名企业家等担任。权利与义务为:

(一)参加本会安排的相关活动,协助并支持本会开展对外工作;

(二)遵守本会的有关规定。

六、顾问、理事任期三年。

七、本会设会长一名,副会长四名,秘书长一名,常设办事机构。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等会领导为常务理事,主持会务。

副秘书长若干人协助会长、副会长处理日常工作。

八、经费:各界捐助和政府资助。

九、会址:北京市东城区南池子大街71号

二00四年十二月十六日

三、外交部职位有哪些

外交部职位

1、办公厅 2、政策规划司 3、亚洲司 4、西亚北非司

5、非洲司 6、欧亚司欧洲司 7、北美大洋洲司

8、拉丁美洲和加勒比司 9、国际司 10、军控司 11、条约法律司

12、边界与海洋事务司 13、新闻司 14、礼宾司 15、领事司(领事保护中心)

16、香港澳门台湾事务司 17、翻译室 18、外事管理司

19、涉外安全事务司 20、干部司 21、离退休干部局 22、行政司 23、财务司 24、档案馆 25、机关党委 26、监察局 27、国外工作局

派出机构

各驻外外交代表机构和领事机构

驻香港特别行政区特派员公署

驻澳门特别行政区特派员公署

直属事业单位

服务中心

北京外交人员服务局

钓鱼台国宾馆管理局

中国国际问题研究院

外交学院

主管社会团体

中国人民外交学会

中国人民对外友好协会

(一)贯彻执行国家外交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代表国家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利益,代表国家和政府办理外交事务,承办党和国家领导人与外国领导人的外交往来事务。

(二)调查研究国际形势和国际关系中全局性、战略性问题,研究分析政治、经济、文化、安全等领域外交工作的重大问题,为党中央、国务院制定外交战略和方针政策提出建议。

(三)按照外交总体布局,就对外贸易、经济合作、经援、文化、军援、军贸、侨务、教育、科技、外宣等重大问题,负责与有关单位协调,向党中央、国务院报告情况、提出建议。

(四)起草外交工作领域相关法律法规草案和政策规划。

(五)负责处理联合国等多边领域中有关全球和地区安全以及政治、经济、人权、社会、难民等外交事务。

(六)负责国际军控、裁军、防扩散等领域工作,研究有关国际安全问题,组织军控方面有关条约、协定的谈判。

(七)负责办理国家对外缔结双边、多边条约事务,负责国际司法合作有关事项,负责或参与处理涉及国家和政府的重大涉外法律案件,协助审核涉外法律法规草案,组织协调有关我国履行国际公约、协定工作。

(八)牵头或参与拟订陆地、海洋边界相关政策,指导协调海洋对外工作,组织有关边界划界、勘界和联合检查等管理工作并处理有关涉外案件,承担海洋划界、共同开发等相关外交谈判工作。

(九)发布重要外交活动信息,阐述对外政策,负责国家重要外事活动新闻工作,组织公共外交活动,主管在华外国记者和外国常驻新闻机构事务。

(十)负责国家对外礼仪和典礼事务,负责国家重要外事活动礼宾事宜,负责驻华外交机构在华礼遇、外交特权和豁免事宜。

(十一)负责领事工作。管理外国驻华外交、领事机构;负责海外侨务工作;办理和参与境内涉外案件的对外交涉工作;负责领事保护和协助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地方政府并指导驻外外交机构处理领事保护和协助案件,发布领事保护和协助的预警信息。

(十二)负责协调处置境外涉我突发事件,保护境外中国公民和机构的合法权益,参与处置境内涉外突发事件。

(十三)依法管理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外交、领事事务,处理涉台外交事务。

(十四)指导、协调地方和国务院各部门外事工作,审核地方和国务院各单位的重要外事规定和上报国务院的外事请示,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对重大外事违规违纪事件的处理意见。

(十五)处理和协调关系国家安全问题的有关涉外事宜。

(十六)负责国家重要外事活动、外交文件和文书翻译工作。

(十七)领导驻外外交机构及驻香港、澳门特派员公署工作,负责驻外外交机构干部队伍建设,指导、监督驻外外交机构及驻香港、澳门特派员公署信息化、财务和馆舍建设工作,负责驻华外交机构房地产使用管理工作。

(十八)代管中国人民对外友好协会,归口管理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中国宋庆龄基金会的外事工作。

(十九)承办党中央、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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