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内部一件事(行政机关的内部事务信息包括)

vbhYIYTMK89032024-04-08 10:29:17

一、公安机关内部执法监督工作规定

公安机关内部执法监督工作规定

第一条为保障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法正确履行职责,防止和纠正违法和不当的执法行为,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和有关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安机关内部执法监督,是指上级公安机关对下级公安机关,上级业务部门对下级业务部门,本级公安机关对所属业务部门、派出机构及其人民警察的各项执法活动实施的监督。

第三条各级公安机关及其业务部门应当建立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等执法制度,制定、完善执法程序,加强对各项公安执法活动的监督制约。

第四条执法监督工作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遵循有错必纠、监督与指导相结合、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

第五条各级公安机关在加强内部执法监督的同时,必须依法接受人民群众、新闻舆论的监督,接受国家权力机关、人民政府的监督,接受人民检察院的法律监督和人民法院的审判监督。

第六条执法监督的范围:

(一)有关执法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及制度、措施是否合法;

(二)刑事立案、销案,实施侦查措施、刑事强制措施和执行刑罚等刑事执法活动是否合法和适当;

(三)有关治安管理、户籍管理、交通管理、消防管理、边防管理、出入境管理等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

(四)适用和执行行政拘留、罚款、没收非法财物、吊销许可证、查封、扣押、冻结财物、强制戒毒等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措施是否合法和适当;

(五)看守所、拘役所、治安拘留所、强制戒毒所、留置室等限制人身自由场所的执法情况;

(六)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国家赔偿等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

(七)国家赋予公安机关承担的其他执法职责的履行情况。

第七条执法监督的方式:

(一)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执法程序和制度进行的监督;

(二)对起草、制订的有关执法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及制度、措施进行法律审核;

(三)对疑难、有分歧、易出问题和各级公安机关决定需要专门监督的案件,进行案件审核;

(四)组织执法检查、评议;

(五)组织专项、专案调查;

(六)依照法律、法规进行听证、复议、复核;

(七)进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

(八)各级公安机关决定采取的其他方式。

第八条各级公安机关发现本级或者下级公安机关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和制度、措施与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相抵触的,应当予以纠正或者通知下级公安机关予以纠正。

第九条对案件的审核可以采取阅卷审查方式进行,就案件的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充分,定性是否准确,处理意见是否适当,适用法律是否正确,程序是否合法,法律文书是否规范、完备等内容进行审核,保障案件质量。

第十条对公安行政管理执法行为的审核,可以采取查阅台帐、法律文书、档案等方式,就适用法律是否正确、程序是否合法等内容进行审核,保障公正执法。

第十一条各级公安机关每年应当定期、不定期地组织对本级和下级公安机关的执法活动进行检查或者评议。

有关公安工作的法律、法规发布实施后,各级公安机关应当在一年内对该项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组织执法检查,检查结果报上一级公安机关并在本级公安机关予以通报。

各级公安机关对本级和下级公安机关每年的执法工作情况应当进行综合考评。考评结果报上一级公安机关并在本级公安机关予以通报。考评结果与奖惩相结合。

第十二条对国家权力机关、人民政府或者上级公安机关交办复查的案件,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普遍性、倾向性的公安执法问题,应当组织有关部门进行专项调查或者专案调查。在查明情况后,应当写出调查报告,提出处理意见和纠正措施,报本级公安机关领导批准后组织实施,并将查处结果报告交办机关和上级公安机关。

第十三条在执法监督过程中,发现本级或者下级公安机关已经办结的案件或者执法活动确有错误、不适当的,主管部门报经主管领导批准后,直接作出纠正的决定,或者责成有关部门或者下级公安机关在规定的时限内依法予以纠正。

第十四条公安机关办理听证、行政复议、国家赔偿案件工作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进行。

二、机关上很多文件都标有,内部明电,是啥意思

内部发布和传阅的明码电报的简称,区别于外部电报和内部密电。内部明电的内容不具有保密性,一旦泄露到单位之外,不会造成危险,因而在发送和发布时不采用加密技术。

常见的如单位内部一般事务性的通知等。内部明电带有公文性质比会议通知更具有法律效力。公文保密是公文处理的一项内容。有的公文具有机密性,这由公文制发机关所具有的权限来确定。

一般情况是:绝密级限由国务院及其授权单位确定,各部委、各省市自治区拟定的绝密范围必须上报国务院、党中央书记处,或经授权的部委、省市自治区认定和批准;机密级限由国家地市级和地市级以上单位确定并颁布;秘密级限由县级和县级以上单位确定并颁布。

机密文件不准使用普通邮政传递。一切尚未公布的公文,经办人员均不得随便给无关人员阅看或谈论;绝密公文应放在安全场所并由专人保管,禁止擅自携带外出。

扩展资料:

文件的保密制度:

1、保守国家秘密关系国家的安全和利益,是每位国家工作人员的义务和职责,各部门工作人员必须严守党和国家的秘密,遵守保密守则,按照《保密法》规定程序依法办事。

2、机关工作人员必须做到:不该说的秘密,绝对不说;不该问的秘密,绝对不问;不该看的秘密,绝对不看;不该记录的秘密,绝对不记录;不在非保密本上记录秘密;不在私人通讯中涉及秘密;不在公共场所和家属、子女,亲友面前谈论秘密;不在不利于保密的地方存放秘密文件、资料;不在普通电话、明码电报、普通邮局传达秘密事项;不携带秘密材料游览、参观、探亲、访友和出入公共场所。

3,建立健全收发文制度,各科室要有专人负责履行文件登记、管理和清退工作,发现属于国家秘级文件资料丢失、被窃、泄密时,必须立即报告,及时追查,力挽损失。

4,各部门年终清退与本部门无关的并无保存价值的文件和一些刊物,必须进行销毁或碎纸处理,不得擅自出售。

5、档案专、兼职管理人员对秘密档案材料应严加管理,严格传递、借阅手续,如需借阅者,须经分管领导批准,并在档案阅览室内查阅,不准带出档案室,不准摘抄;档案人员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扩大利用范围,以确保档案的安全。

6、计算机房要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进入机房必须进行审批和登记制度,确定专人负责计算机的应用管理。凡秘密数据的传输和存贮均应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录有文件的软盘信息要妥善保管,严防丢失。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内部明电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保密工作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公文保密

三、机关事务局是清闲单位吗

近年来,公务员普遍感觉越来越辛苦,因为工作的头绪越来越多,责任越来越大。特别是在基层,可以说是上面千条线,下面一颗针,各种工作较终的落实都要靠县级以下的基层来进行。所以基层5+2、白加黑就成为工作的常态,这也确实是很多公务员的基本生存状态。只有清闲的岗位,没有清闲的单位。忙单位有清闲岗位,清闲单位有忙岗位。用体制人常说的一句话来形容,忙得忙死,闲得闲死,不能一概而论,要区分清楚还得看具体的岗位。

人防办

人防办负责组织协调人防工程的建设和维护,所有城市建设都要考虑人防工程,他们要去验收。权利大,人少,有时候也会跑野外。是个政治前途不大,但是经济实惠的单位。非常好的工作单位,不忙,油水多。只有内部人才知道的情况,不要出去乱讲,否则会打破脑袋抢的。

档案馆

在这轮机构改革中,档案局和档案馆进行了分离,档案馆已经不再具备以前档案局的行政管理职能,档案局的行政职能划转到了各级的党办。档案馆和地方志编撰办公室合并,主要的职能是具体档案的管理,比如收集整理一年的档案、年鉴编撰、档案借阅等,不再负责这对同级相关单位的档案管理工作的指导,几乎没有额外的工作安排。而地方志一般是五年才编撰一次,工作量也并不大,也没有什么其他额外的任务,基本上可以实现正常的上下班。

文联等群团

当然,群团组织也有忙的,比如工会,有一些法定的职责必须履行,比如共青团,算是群团组织中比较活跃的,一般围绕地方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开展工作,相对来说比较忙。而群团中的文联、科协等就比较清闲了。科协主要负责了代表党委联系科技工作者,负责提升全民科学素质,感觉职能高大上,但在基层几乎没有什么硬性工作,基层有什么科技工作者和科研机构呢?一般人员也不多,就靠组织一些科普活动来体现工作,一般都和其他部门一起,活动多也行,少点也无所谓。文联同样如此,负责联系统揽文艺工作者,对一些文艺社团进行管理,参与组织一些群众文化活动,一般来说没有硬性的工作安排,活动的多少可视情况来组织。

地震局

说地震局的发展空间,凭经验与有些部门比较,应该说发展空间不大,因为业务面相对窄,上层领导岗位一般从大循环来,很少有就地提的,中层领导职位本单位就能做主,但岗位编制一定,出一个,才能进一个。当然事在人为,不太忙、饭局相对少,有时间学习,只要努力,可厚积薄发,参加领导干部竞争考试,那就快大了。如果是学应急方面,更符合国际潮流,有应急工作经历是某些领导岗位需要的。如果因为专业方面,如地球物理、地质等相关专业,考地震局很好,没有很多硬质指标考核,心理压力小,待遇参照公务员执行,外加应急值班费。

其实啊,压根就没有清闲的部门,只有清闲的人。

两办很忙,也很强势,所以各个系统薅的人也最多。落实到每个人头上的工作量平均较重,但也就那样。

纪委监委很忙,但人家人更多,还可以随时调遣派驻的纪检监察干部。基本实现了流水线专人专事。

综合执法局,也就是以前的城管,很忙,忙到甚至没工夫上街。

四、行政机关的内部事务信息包括

行政机关的内部事务信息包括(ABC)。

A.人事管理B.后勤管理C.内部工作流程

行政机关的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可以不予公开。行政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可以不予公开。

行政机关内部的事务信息,与公共利益无关,一般不公开。

行政事务包括哪些

【法律分析】:行政事务包括收发文档、办文办会、接待来宾、收支买办、车辆、安全、福利、卫生、后勤补给及保障等方方面面的日常工作。行政事务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内部的日常管理事务与各项服务。行政事务对公司至关重要,因为很多外部顾客或来应聘的员工首先与公司接触的就是行政部门,这对于公司的内、外部形象有着重要的作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五条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公司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不受侵犯。《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第三十六条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领导本院检察工作,管理本院行政事务。

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协助检察长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第四十一条人民法院院长负责本院全面工作,监督本院审判工作,管理本院行政事务。人民法院副院长协助院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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